女子体检疑似患癌,未确诊就去轻生,丈夫认为
时间:2019-11-13 16:23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点击:113次
摘要:深圳市有一名汪女士,因为下腹疼痛就去医院做了CT,不孕不育中医医院在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表示其胰脏结肠有点问题,汪女士以为自己得了结肠癌,于是给丈夫留下遗言称“不想拖累家庭”,最终选择轻生。汪女士的丈夫认为:医院先将检查结果告诉汪女士,而不是通知家属,做法有些不太妥当,对于汪女士的死,医院应负部分责任。 在10月23日,深圳市民汪女士因为下腹疼痛,去医北京弱精不孕不育症院做了CT,在等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告诉汪女士胰脏结肠有问题,于是汪女士就认为自己得了结肠癌,用微信给自己丈夫留下遗言,选择了轻生。 遗言部分内容: 老公,今天医生告诉我CT结果出来了,说胰脏结肠有问题,我就有种莫名的预感,百分之九十九是结肠癌,那个包块就是结肠里医院习惯性流产的恶性肿瘤,因为我清除我自己的身体,差不多一年来我的大便都带血,到后来这几个月还根本不成形,就像屙痢疾那样的冻冻,而且每天至少四五次,所以我决定放弃治疗,因为我不想拖累你,拖累这个家庭。 还有,我存有一点点的私心,那就是也想解脱自己,老公,如果我走了,你不要太伤心难过,本来你的身体如果姨妈不来是不是表示不会怀孕?就不好,你要是倒了,我在那边怎么放心得下,所以你不要太伤心难过,不然我在那边会不开心和安心的。 汪女士的丈夫认为,医院先将检查结果告诉汪女士而不是通知家属,这个做法似乎有些不太妥当,对于汪女士的死,医院应该女人备孕负有部分责任。对于此事,医院领导及妇科主任接待了患者家属,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患者的不幸表示同情,同时正面回应患者提出的诉求,积极引导患者家属合理合。 那么检查结果究竟是应该先告诉家人还是告诉本人呢?医生应该怎么做,不少市民都认为应该先将病情告诉家属,这种方法会十检查出怀孕最少多少天分稳妥,但也有市民认为,医院和医生有履行向患者说明病情的义务,知名律师表示,医生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讲是没有犯任何错误的。 根据现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但哪些信息应该告知,哪些信息不应该告刚开始怀孕是什么感觉知以及告知的时间和方式等等,都没有具体规定。 那么,检查出了严重病情,你认为医生应当先通知家属,还是先告知本人呢?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标签: |